原标题:中华环保世纪行走进陕西解析高质量发展 75部法规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本届以来,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3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3件,涉及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河道整治和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传承和保护等方方面面。”
7月2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举办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1年宣传活动在陕西启动。在启动座谈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介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做如上表述。
刘小燕指出,目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已进入三审,待黄河保护法出台后,条例将与之对接。
据悉,2020年,陕西省黄河流域32个国考断面中I-Ⅲ类水质占比达87.5%,无劣V类水质断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本次宣传活动中,采访了一些从小生活在渭河边的居民,他们对渭河生态环境快速改善更是印象深刻。
织密法律保障网,省内黄河流域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
黄河流域(陕西段)是陕西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在陕西境内全长719公里,流域国土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分别占陕西的65%、76%和87%。推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尤为关键。
刘小燕介绍,在编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监督、代表计划时,探索打出“立法+监督+代表”“决定+监督”等组合拳,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各级各方面努力下,实现由黄变绿,绿色版图向北延伸400公里,植被覆盖度达到60.68%,年均入黄泥沙量从2000年之前的8亿多吨降至2.7亿吨,流域内3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于国考目标30多个百分点。
“本届以来制定修改省封山禁牧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20件。”刘小燕说,特别是,聚焦“水”这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修订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水土保持条例,加强统筹指导、审查批准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榆林、西安等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在修订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
渭河流域的水质到底如何?7月20日,记者在渭河流域支流沣河看到,两岸树木葱郁,虽然并非周末,岸边却聚集了不少钓鱼爱好者正在垂钓,还不时能看到三两成群前来散步的居民。沣河中波光粼粼,水质清澈,时而还有鱼儿跃出水面。
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总经理王团安从小在沣河边长大,现在又在渭河流域支流沣河在线自动监测站工作,他对沣河水质改善有着更深的体会。
王团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沣河甚至不能称为河,就是一条排污沟,本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当地政府对河流进行了总体治理,沣河的水质近5年来变化特别大,现在河两岸俨然成了公园。沣河水质自动监测站从2020年10月建成以后,各项指标均满足II类水的要求。
沣河水质出现巨大变化只是黄河流域水质向好的一个缩影。2020年陕西省黄河流域32个国考断面中I-Ⅲ类水质占比达87.5%,无劣V类水质断面。
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核心保护面积占比从0.77%提高至13.92%
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迫切需要法律保障。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将此前逐级划分的“开发区”改为“保护区”。
根据条例规定,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为核心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为核心保护区。此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均为核心保护区。
对于这一条例的出台,刘小燕介绍,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曝光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前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反复研究,发现了里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性地进行了修订。
“修订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0.77%提高到13.92%,重点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26%提高到30%,同时统筹考虑秦岭范围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刘小燕说。
刘小燕介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届以来,累计听取审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7项、涉及法律法规12件,开展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题询问5场,开展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专题调研30项。
其中,2019年修订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从2020年起开展执法检查,并明确今后每年都开展执法检查。
聚焦关键工作监督:紧盯政府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如何加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立法?刘小燕介绍,本届以来,制定修改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水文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9件。特别是,针对陕北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修订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确定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区域、规模和强度的硬约束,明确规定开发单位依法承担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针对陕西气候特点,制定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对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区和季节性干旱地区、渭北苹果等经济作物种植区、秦岭等重要水源涵养地等区域分条、款、项分别作出规定,促进发挥云水等气候资源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强化以正确有效监督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要害,加强工作监督。包括:突出“水”这个关键,突出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问题和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突出污染系统治理和修复,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刘小燕介绍,2019年结合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了专题询问;2020年,听取审议了指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工作报告;2021年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继续跟踪落实相关法律责任,持续推动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把黄河流域污染防治作为每年依法听取省政府上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此外,立足黄河流域经济总量占陕西省87%的实际,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稳投资、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开展中小企业发展“一法一办法”等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等,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