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2021年5月13日民主与法制网上刊登
10年前,一起醉驾,让两个人的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一位是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醉驾入刑提案第一人施杰,一位是醉驾入刑第一人孙伟铭。
10年后,两种声音再次将“醉驾入刑”推上网络热搜:一大部分人提出,“醉驾”已经成为刑事追诉第一大犯罪,应提高“醉驾入刑”标准;另外一小部分人则认为醉驾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应取消醉驾入刑或降低醉驾入罪标准。
“醉驾行为要持续高强度打击,我们还要进一步反思,如何引导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施杰表示,酒后拒驾渐成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相关法条和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要命醉驾,催生一件提案:
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刚参加完长辈寿宴的孙伟铭,无证驾驶机动车越过双实线与四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事后,警方鉴定,孙伟铭驾车在撞击时速度为134-138km/h;血液中酒精浓度高135.8mg/100ml,属醉酒驾车。作为“孙伟铭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施杰至今仍对这些细节记忆犹新。
“当汽车和醉酒联系在一起,‘马路杀手’就此产生。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增加,因酒驾导致的人身伤亡数量也在增长,醉驾已成为社会公害。”施杰介绍说。
彼时,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施杰深为受害者惋惜,在多方调研、听取意见后,于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提案,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采纳,“危险驾驶罪”正式被吸纳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施杰也被称为“醉驾入刑提案第一人”。
时刻反思,核心仍是敬畏
醉驾入刑10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正在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准则。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1-2021年间,我国机动车增加1.81亿辆、驾驶人增加2.59亿人,而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相比上一个10年减少了2万余起。
尽管10年来重典治醉驾效果显著,可施杰说自己还会时常反思:“随着时代发展,醉驾入刑确实还存在有待完善和细化之处。”
施杰的建议有三:
一是不建议将摩托车醉驾入刑。机动车是“铁包肉”,摩托车是“肉包铁”,显然醉驾机动车对他人的伤害更大,而一般来说,醉驾摩托车的伤害要小得多。
二是建议酒驾和醉驾酒精含量判断标准可依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根据法律规定,酒后驾驶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种,评判则是根据驾驶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界定。其中,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
以上,属于醉酒驾车。这个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对10年间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酒精含量达到这一标准的危险程度如何,是上调还是下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是建议从司法解释上,进一步明确“道路”界定。目前,我们对酒驾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什么样的道路算是刑法意义上的“道路”?在停车场醉驾致人伤亡算不算?希望进一步出具更详细的司法解释及执行标准,避免出现各地执法标准不一的情况。
在施杰看来,尽管“醉驾入刑”广受拥护且效果显著,但仍有人存在侥幸心理,蔑视法律。“法律实施效果如何还是要看个人。最关键的是要提升社会公众遵纪守法、敬畏法律的意识,引导大众敬畏生命。”施杰说。(周佳佳 付振强 刘佳政 汪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