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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进行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日期:2021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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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迅速部署落实,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充分履职,切实保护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

 原文在2021年5月14日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刊登  

“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

本报综合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迅速部署落实,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充分履职,切实保护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

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武汉军事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5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监督活动。《方案》提出,本次活动监督范围主要包括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旧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或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以及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排放污染物,倾倒、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破坏、污损红色文化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等9种违法情形。《方案》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环保、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合力。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好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要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全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对损害革命文物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民事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承担文物修复责任、赔礼道歉等。

如何凝聚各方共识,以法治方式破解红色文物保护利用难题,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近日针对红军城工农剧团、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军部旧址喷淋系统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向东河镇政府、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完成整改,安装集热罩40个,已达到规范要求。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出台《关于在办理英雄烈士等保护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加强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了保护合力。

江西省分宜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上施村刘辉煌烈士墓地处偏僻、道路不通,墓地仅有一块石头用于辨识。该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保护方案,联手落实烈士墓修缮。除了实体设施,江西省检察机关还通过依法积极履职,维护着英烈的崇高名誉。上饶市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职,对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侵害英烈名誉的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英烈设施管护问题,江西省检察机关提出,依法开展认定保护,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宣传引导,规范烈士陵园等的管理,强化英烈事迹宣传和英烈精神传承。

(本报记者刘明霄 戴小巍 单曦玺 曹颖频 胡文星 通讯员高尚 李敏 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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